经管系组织学习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》

发布单位:人员机构编辑:发布日期:2013/01/07浏览量:1125

 

本网讯  岁末年初之际,正是继往开来、新篇章谱写开启之时。居安不忘思危,身正方能为范,1月7日上午,经济管理系按照学院部署,组织全体教师在5401会议室集中学习了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》相关精神。学习活动由经管系党总支书记陶青松主持,经管系全体教职工参加了学习。

    学习活动中,陶青松书记首先带领大家学习了《规定》的总则和各章主要内容,然后就第二章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》中适用对象、处分种类与适用、处分的权限和程序、处分的撤销等方面内容及第六章《复核和申诉》进行了重点解读。结合学习内容,陶书记对大家提出了期望和要求,要求大家一要加强自身学习,认真及时贯彻;二要对照规定,开展自查自纠,自觉地接受组织、同事和学生的监督;三要利用多种形式组织学习活动,使全系教职工自觉将自身行为纳入制度管理的轨道中去,为我系和学院发展做出更大贡献。(经管系 刘秀珍  审核 陶青松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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