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系(院)部、处室:
为加强学院财务管理,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,现就公务支出报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采购、维修、出差、公务接待等,应严格按学院规定履行事先审批手续。
二、出差审批单中的出差事由、时间、地点、人员、天数等内容填写要真实、全面、准确。
三、公务接待呈批单中的主要来宾、随行人员、公务内容、就餐时间地点、标准等内容填写要真实、全面。公务接待费报销时,须“四单齐全”,即:公务接待电话记录单、公务接待呈批单、菜单、发票。
四、转账支付及公务卡结算,收款单位应与开具发票的单位名称一致,公务卡消费时间应与开具发票的时间一致。
五、所有公务支出,均通过转账支付和公务卡结算两种途径进行报销。住宿费、火车票、机票,须使用公务卡结算。其他公务支出应优先使用公务卡结算,金额1000元以下的零星公用经费,须使用公务卡结算。
六、出差住宿费发票日期与审批表上批准的出差日期要一致,报销时必须提供宾馆入住清单,否则不予报销。
七、到常驻地以外参加会议和培训,须提供有关会议和培训通知。
八、严禁借公务行为之名开具没有真实公务消费行为,以及与实际发生的公务消费项目、金额不符的发票。一经发现并查实,学院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。
附件:1.财务开票信息
2.采购申请表
3.维修申请表
4.出差审批单
5.公务接待电话记录单
6.公务接待呈批单
(以上表格请在内网下载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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