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通知
各系(院):
为全面反映和评价学生所取得的成绩和进步,帮助学生找出差距,激励学生不断进取,同时对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所做出全面评价。根据修订后的《必赢线路检测3003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(试行)》,现组织开展2018-2019学年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工作内容
按学院文件和相关规定执行,各系(院)可根据自身情况进一步制定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,在对德、智、体、能四个版块进行测评的基础上,按按比例进行核算得出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。
二、系统测评
本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,通过学院智慧化校园学工系统的“教育管理-综合测评管理”版块进行。测评对象为2018-2019学年在高职和中职学段学习的学生(不含2019年已毕业离校学生)。
三、工作程序
(一)宣传动员。各系召开工作会议,解读文件并落实工作。
(二)班级测评。班级成立测评小组,评议并产生每位同学的德、智、体、能各单项测评加分或减分(附加分)的赋分值。
(三)成绩核算。各单项测评加分或减分(附加分)的赋分值,由班级导师在自己的系统权限下操作录入,维护完毕后点击“计算”按钮,计算出所有学生各项测评结果和以及在班级的排名情况。
(四)系部审核。班级测评完成审核无误后,提交至系院。系院负责人的系统权限下,进行审核操作。全部审核无误后,奖测评数据提交给学院。系部权限下,点击“计算”按钮,可计算出本系全部学生的相关排名。
(五)学院审核。学生处审核后,综合素质测评结果作为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等资助项目的评审参考。
三、时间安排
9月24日前,班级做好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组织实施、系统填报测算和系统公示,并提交至系部。9月27日前,系部完成审核和系统数据上报。
四、相关说明
1、参加测评的学生名单,涉及全院不同学制和年级的学生。因学工系统的学生库数据源于学籍数据。系统推送的待测评名单中会出现已经毕业的班级(比如2016级三年制、2014级五年制和2017级二年制),这些班级不需要进行综合测评操作。
2、德育、智育、体育和能力四个测评部分的基本分系统已经自动生成(考试成绩从教务处抓取、德育和能力测评版块下的学生活动分值由院团委PU口袋抓取)。班级测评只需对四个测评部分的加分或减分(附加分)进行赋分,然后系统计算。
3、请认真研读“操作手册”,各级操作权限下的“计算”按钮,是系统对本级数据的自动计算。因系统“计算”有“时间节点”的逻辑规则,所以每修改一处数据都需要重新计算,才能更新最新的排名。
4、各级对本级审核后和提交的数据负责,数据具有权威性,无正当和必要理由,不予轻易退回修改。
五、工作要求
1、各系(院)要成立学生综合素质测评领导小组,由系(院)党支部书记担任组长,成员由副主任、辅导员、班级导师等组成。具体指导各班级实施综合素质测评工作。
2、各系(院)要加强领导,认真组织,切实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。严格履行文件解读、学生总结、班级会议、核算综合成绩、班级公示、系部审核、公示等程序。
3、坚持公正、公开、公平的原则开展工作,严禁出现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行为,一经发现追究责任。
附:综合测评使用手册
学生处
2019年9月17日